
近日,惠州市龙门县应急管理局正式印发《龙门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方案》,该方案已获县人民政府同意,将于2026年10月28日起正式实施,有效期4年。
本次布点规划严格遵循“保障安全、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总量控制、适度竞争”的核心原则,结合全县各乡镇、街道的户籍人口分布和实际销售需求,明确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2家,参照省内相关规定,按每1000户人口区域内布设零售点不超过2个的标准进行科学分配。
方案对零售网点的设置条件作出了严格细化的硬性要求:经营场所必须为单层建筑,严禁出现“下店上宅”“前店后宅”等违规情形,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;零售点与学校、医院、幼儿园、加油站、加气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00米,周边70米范围内不得新增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。同时明确网点不得设置在1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路下方,与220kV及以上变电站、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需保持70米以上,且必须选址在消防车可顺畅抵达的区域,严禁在居民集中小区、人员密集场所、桥下及涵洞内布设网点。
根据此前龙门县发布的禁售禁放通告,县城东至武深高速江厦段、南至县污水处理厂、西至县龙新路办公区、北至花围村委罗江村小组猪肚湖路口的合围区域,全面禁止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。
龙门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情况表:
采写: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北京股票配资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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